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一重磅文件為城市更新注入了新的活力。《意見》不僅明確了城市更新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還在資金支持方面提出了重要舉措,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支持力度,通過超長期特別國債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支持,為城市更新行動提供了堅實的資金保障。
一、《意見》出臺背景與目標
城市更新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舉措。隨著城市的發展,許多城市面臨著基礎設施老化、居住環境不佳、功能布局不合理等問題。
《意見》的出臺,旨在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促進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文脈賡續、品質提升,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實施要取得重要進展,城市更新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見成效,安全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服務效能不斷提高,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經濟業態更加豐富,文化遺產有效保護,風貌特色更加彰顯,城市成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二、資金支持具體措施
(一)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
中央預算內投資將加大對城市更新項目的支持力度,為城市更新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這將有助于推動城市更新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工作的推進。
(二)超長期特別國債助力
通過超長期特別國債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支持,為城市更新提供了長期、穩定的資金保障。超長期特別國債的發行,將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城市更新,推動城市更新項目的規模化、可持續發展。
(三)中央財政支持
中央財政要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為城市更新提供財政保障。地方政府也要加大財政投入,推進相關資金整合和統籌使用,在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予以支持,嚴禁違法違規舉債融資。
三、主要任務與資金保障的協同
(一)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方面,資金將用于穩妥推進危險住房改造,加快拆除改造D級危險住房,對存在抗震安全隱患且具備加固價值的城鎮房屋進行抗震加固等。
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加強老舊廠房、低效樓宇、傳統商業設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都需要資金的支持。
(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
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需要更新改造小區燃氣等老化管線管道,整治樓棟內人行走道、排風煙道、通風井道等,支持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完善小區停車、充電、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增設助餐、家政等公共服務設施。
這些工作的開展離不開資金的保障,中央預算內投資和超長期特別國債將為其提供有力支持。
(三)開展完整社區建設
完整社區建設需要完善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地等,構建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
資金將用于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優化綜合服務設施布局,引導居民、規劃師、設計師等參與社區建設。
(四)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
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需要因地制宜打造活力街區,改造提升商業步行街和舊商業街區,盤活利用閑置低效廠區、廠房和設施,植入新業態新功能。
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做好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實施改造。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中央和地方的資金支持將確保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完善城市功能
完善城市功能包括建立健全多層級、全覆蓋的公共服務網絡,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醫療應急服務體系,加強臨時安置、應急物資保障,推進適老化、適兒化改造,加快公共場所無障礙環境建設改造等。
資金將用于優先補齊民生領域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合理滿足人民群眾生活需求。
(六)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涵蓋全面排查城市基礎設施風險隱患,推進地下空間統籌開發和綜合利用,加快城市燃氣、供水、排水、污水、供熱等地下管線管網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改造,推動城市供水設施改造提標,加強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改造等。
這些工作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中央和地方的資金支持將為城市基礎設施的升級提供保障。
(七)修復城市生態系統
修復城市生態系統需要加快修復受損山體和采煤沉陷區,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保護修復城市濕地,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推進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等。
資金將用于建設連續完整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提高鄉土植物應用水平,保護城市生物多樣性,增加群眾身邊的社區公園和口袋公園,推動公園綠地開放共享。
(八)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
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需要落實“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摸清城鎮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廠區文化遺產資源底數,劃定最嚴格的保護范圍,加強老舊房屋拆除管理,不隨意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
資金將用于推進歷史文化街區修復和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修繕,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遺產的方式路徑。
四、實操問答
1.哪些城市更新項目可以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
符合《意見》中規定的城市更新主要任務,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完整社區建設、老舊街區和廠區及城中村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生態系統修復、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等方面的項目,且經過相關部門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都可以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
2.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的項目有什么具體要求?
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的項目需符合國家城市更新的總體要求和政策導向,具有明確的建設目標和實施方案,能夠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且在項目的合規性、可行性等方面經過嚴格審核。
3.地方政府在城市更新資金保障方面有哪些具體責任?
地方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推進相關資金整合和統籌使用。在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予以支持,嚴禁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要做好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資金合理使用。
4.企業如何參與城市更新項目并獲得資金支持?
企業可以通過參與符合城市更新要求的項目,如老舊廠區更新改造、商業街區改造等,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為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5.城市更新項目的稅費減免政策有哪些?
具體的稅費減免政策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地方實際情況制定,可能包括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增值稅等方面的減免,以降低城市更新項目的成本。
6.如何確保城市更新資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和審計。明確各部門和單位在資金使用中的責任,確保資金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管,確保項目質量和進度,保障資金安全。
7.對于歷史文化街區的更新改造,資金如何保障?
在歷史文化街區的更新改造中,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和地方財政資金都可以用于保護和修繕歷史建筑、完善基礎設施等方面。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通過合理的商業模式實現資金的可持續利用。
8.城市更新項目的融資模式有哪些創新?
除了傳統的財政資金支持和銀行信貸,還可以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資產證券化產品、公司信用類債券等。
9.社區居民在城市更新資金使用中有哪些參與途徑?
社區居民可以通過參與社區建設的決策過程,對資金的使用方向提出意見和建議。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居民可以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確保資金用于改善社區環境和服務居民。
10.如何評估城市更新項目的資金使用效果?
建立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從項目的實施進度、質量、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方面對資金使用效果進行評估。通過定期的評估和反饋,及時調整資金使用策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的出臺,為城市更新提供了全面的指導和有力的資金支持。通過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支持力度,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將有效推動城市更新行動的實施,讓城市更加宜居、韌性、智慧,為人民群眾創造高品質的生活空間。